為鼓勵和支持香港、澳門、臺灣和華僑優秀學生報考暨南大學,激勵他們勤奮學習、積極進取,增強他們的祖國觀念,促使他們成為促進港澳臺、居住地地區文化、經濟發展的優秀人才,特設立暨南大學本科港澳臺僑新生獎學金。
一、申請條件
1.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誠實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養;
3.申請攻讀學士學位者,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年齡原則不超過30歲,中學階段學習成績優異,入學成績優秀,學習目的明確,并根據學校的專業設置,結合自身興趣和專業特長,制定了清晰的學習計劃。
注:申請人獲得中國政府或其它組織獎勵資助的,不再享受本獎學金。
二、獎學金的類別、等級、名額及獎勵標準
1.“聯招優異生”獎學金。參加暨南大學、華僑大學聯合招收港澳臺和華僑、華人及其他外籍學生入學考試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院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入學考試,總分排名前十名者,可獲得獎學金5萬元,總分排名第十一至五十名者,可獲得獎學金2萬元。
2.“香港保送優異生”獎學金。各中學中六畢業人數100人以下年級排名前兩名、100~200人年級排名前五名者,可獲得獎學金2萬元。其他排名在本年級前10%的保送生,可獲得獎學金1萬元。
3.“澳門保送優異生”獎學金。各中學高三年級畢業人數250人以下文、理科總分各第一名,250~500人文、理科總分各前兩名,500人以上文、理科總分各前三名者,可獲得獎學金2萬元。其他排名在本年級前10%的保送生,可獲得獎學金1萬元。
4.“香港文憑考試優異生”獎學金。參加當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4門核心科目(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及通識教育)及1門選修科目,均達到5分以上者,可獲得獎學金10萬元;4門核心科目達到5分以上者,可獲得獎學金5萬元。4門核心科目有一門達到5分以上者,可獲得獎學金1萬元。5門科目(含核心科目)總分達到20分以上者,獎勵2萬元。
5.“臺灣學測優異生”獎學金。參加當年的臺灣“學科能力測試”成績總級分達“頂標”者,可獲得獎學金5萬元。
學校招生辦公室將根據學生入學成績,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評審獎學金,確定符合資格的學生名單并公示。請符合條件的考生及時核對公示名單,以防遺漏和差錯。
以上各項獎學金,將在當年12月31日前,由財務與國有資產管理處一次性發放獎學金給學生。
暨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