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學歷的有關要求:
低學歷不能應聘高學歷要求的崗位,高學歷可以應聘低學歷要求的崗位,但必須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必須具備高學歷相應的學位。研究生學歷應聘的,除符合專業要求外,還應具有和研究生專業對應的學位。
2、對應聘專業的有關要求:
(1)考生的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判斷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附件3),如考生所學專業未包含在目錄中,其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專業所學的專業必修課程50%以上相同的視為相符。
(2)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規定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職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為“兒科學”,若考生本科學歷的專業為“兒科學”,但研究生學歷的專業為“婦產科學”,則不符合要求。
3、對應聘年齡的要求:
最高年齡限制統一為40周歲以下(即1975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