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檢察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共招聘10名(女性不超過5名)。其中:一般輔助人員9名、韓語翻譯1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
4、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5、一般輔助人員要求計算機、中文或法律專業畢業;韓語翻譯崗位專業不限,要求精通韓語。(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證書持有者、在主流媒體上用稿者、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6、應屆高校畢業生戶籍不限,其他應聘人員戶籍限亭湖區、鹽都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南新區;
7、以下人員不得應聘:(1)有違法犯罪記錄的;(2)曾被用工單位辭退開除的;(3)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的;(4)與用工單位存在勞動爭議的。
三、招聘程序
1、報名與資格審查。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須攜帶填好的報名表1份,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和應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張。報名時間:2016年8月26日-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報名地點: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為民服務中心一樓接待大廳(松江路28號)。咨詢電話:0515— 68086841。
招聘崗位按1∶3比例開考,招聘崗位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不到1∶3的,減少或者取消招聘計劃。
2、基礎知識測試(筆試)。一般輔助人員崗位主要測試考生的法律法規、常用辦公軟件、網絡工具平臺、寫作和計算機知識及其應用能力;韓語翻譯崗位主要測試考生的韓語知識及其應用能力。基礎知識考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合格線,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3、面試。根據基礎知識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4、體檢與考察。面試結束后,按基礎知識測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總成績,并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人選組織體檢和考察。
5、公示及聘用。經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
6、待遇與管理。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一簽。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