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政府補助準則確認的應在以后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企業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政府補助,在“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
政府補助有以下三個特征:
①政府補助是無償的
②政府補助通常附有條件
③政府補助不包括政府資本性投入。
⑵本科目應當按照政府補助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⑶遞延收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企業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按應收或收到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在相關的資產的使用壽命內分配遞延收益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按照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
②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按應收或收到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在以后期間確認相關費用時,按應予以補償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用于補償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有些情況下,企業可能不容易分清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是用于補償已發生費用,還是用于補償以后將發生的費用。根據重要性原則,企業通常可以將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對于金額較大的補助,可以分期計入營業外收入。
③返還政府補助時,按應返還的金額,借記本科目、“營業外收入”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⑷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在以后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
【例】2002年1月1日,政府撥付A企業1000萬元財政撥款(同日到賬),要求用于購買大型科研設備1臺;并規定若有結余,留歸企業自行支配。2002年2月1日,A企業購入大型設備(假設不需安裝),實際成本為960萬元,使用壽命為10年。2010年2月1日,A企業出售了這臺設備。A企業的會計處理如下:
(1)2002年1月1日實際收到財政撥款,確認政府補助:
借:銀行存款 10 000 000
貸:遞延收益 10 000 000
(2)2002年2月1日購入設備:
借:固定資產 9 600 000
貸:銀行存款 9 600 000
(3)在該項固定資產的使用期間,每個月計提折舊和分配遞延收益:
借:研發支出 80 000
貸:累計折舊 80 000
借:遞延收益 83333(10 000 000÷10÷12)
貸:營業外收入 83333
(4)20×9年2月1日出售該設備:
借:固定資產清理 2880000
累計折舊 6720000
貸:固定資產 9600 000
借:遞延收益 3 000 000
貸:營業外收入 3 0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