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
選調機關對體檢合格的報考者實施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做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者報考者自動放棄考察,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缺額,經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公示
選調主管機關對考察合格的人員在新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新津人力資源市場網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選調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