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專利權的程序以及專利權的無效與終止
1、授予專利權的程序
(1)專利權申請的原則
① 專利權自愿申請原則;
② 申請在先原則;
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③ 一件發明一件申請原則;
一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種產品所使用的一項外觀設計。用于同一類別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的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④ 審查授權原則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專利申請的要求
①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要求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② 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要求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應當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的類別。
2、專利申請的審查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一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
授予專利權的申請,經審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條件的,授予專利權;不符合規定條件的,駁回申請。
對發明專利申請,實行實質審查與異議相結合的審查制度;
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實行形式審查和異議相結合的制度。
3、復審程序和復審決定的法律效力
專利局設立專利復審委員會。
專利復審委員會的職能是,對駁回專利申請的決定不服的、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的申請進行復審。
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專利權的無效和終止
(1)專利權的無效
專利權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權決定、發給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之日起生效。
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被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2)專利權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