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
關于??急O所管理專業(??疲┖驼{整
監所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部分課程的通知
豫考委[2014]2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有關主考學校:
根據全國考委《關于??急O所管理專業(??疲┖驼{整監所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部分課程的通知》(考委[2013]2號)要求,決定??急O所管理專業(專科)和調整監所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部分課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所管理專業(??疲?014年起不再接納新考生報考,從2016年起不再安排該專業課程考試和辦理畢業生手續。
從2014年起該專業“勞教學基礎理論”和“勞教管理學”兩門課程調整為“公共關系學”一門課程,考生通過“勞教學基礎理論”和“勞教管理學”任一門課程考試,成績繼續有效,可不再參加調整后課程的考試。
從2015年起該專業“刑法原理與實務(一)”課程調整為“刑法學”,“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一)”課程調整為“刑事訴訟法學”,考生通過調整前課程考試的,成績繼續有效,可不再參加調整后課程的考試。
二、監所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從2014年起“勞動教養學”課程調整為“矯正原理與實務”,考生通過調整前課程考試的,成績繼續有效,可不再參加調整后課程的考試。
從2015年起該專業“民法原理與實務”課程調整為“民法學”,“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一)”課程調整為“民事訴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一)”課程調整為“行政法學”,“婚姻家庭法原理與實務”課程調整為“婚姻家庭法”,考生通過調整前課程考試的,成績繼續有效,可不再參加調整后課程的考試。
請各地遵照執行,并及時向考生進行廣泛宣傳。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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