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業培養具有政治學、行政學、管理學、法學以及經濟學等方面基礎知識,系統掌握公共管理學科的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以及必要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策劃、組織、執行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級專門人才。畢業生可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管理工作、教學工作以及科研工作。
主要課程:管理學、行政管理學、政治學原理、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政府經濟學、市政管理學、政策學、公務員制度、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地方政府學、管理信息系統、社會調查理論與方法、電子政務、行政職業能力訓練等。
授予學位:管理學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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